太史公自序

两汉 · 司马迁

昔在颛顼,命南正重以司天,北正黎以司地。

唐虞之际,绍重黎之后,使复典之,至于夏商,故重黎氏世序天地。

其在周,程伯休甫其后也。

当周宣王时,失其守而为司马氏。

司马氏世典周史。

惠襄之间,司马氏去周适晋。

晋中军随会奔秦,而司马氏入少梁。

自司马氏去周适晋,分散,或在卫,或在赵,或在秦。

其在卫者,相中山。

在赵者,以传剑论显,蒯聩其后也。

在秦者名错,与张仪争论,于是惠王使错将伐蜀,遂拔,因而守之。

错孙靳,事武安君白起。

而少梁更名曰夏阳。

靳与武安君坑赵长平军,还而与之俱赐死杜邮,葬于华池。

靳孙昌,昌为秦主铁官,当始皇之时。

蒯聩玄孙昂为武信君将而徇朝歌。

诸侯之相王,王卬于殷。

汉之伐楚,卬归汉,以其地为河内郡。

昌生无泽,无泽为汉巿长。

无泽生喜,喜为五大夫,卒,皆葬高门。

喜生谈,谈为太史公。

太史公学天官于唐都,受易于杨何,习道论于黄子。

太史公仕于建元、元封之间,愍学者之不达其意而师悖,乃论六家之要指曰:  易大传:“天下一致而百虑,同归而殊涂。

”夫阴阳、儒、墨、名、法、道德,此务为治者也,直所从言之异路,有省不省耳。

尝窃观阴阳之术,大祥而众忌讳,使人拘而多所畏;

然其序四时之大顺,不可失也。

儒者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,是以其事难尽从;

然其序君臣父子之礼,列夫妇长幼之别,不可易也。

墨者俭而难遵,是以其事不可遍循;

然其彊本节用,不可废也。

法家严而少恩;

然其正君臣上下之分,不可改矣。

名家使人俭而善失真;

然其正名实,不可不察也。

道家使人精神专一,动合无形,赡足万物。

其为术也,因阴阳之大顺,采儒墨之善,撮名法之要,与时迁移,应物变化,立俗施事,无所不宜,指约而易操,事少而功多。

儒者则不然。

以为人主天下之仪表也,主倡而臣和,主先而臣随。

如此则主劳而臣逸。

至于大道之要,去健羡绌聪明,释此而任术。

夫神大用则竭,形大劳则敝。

形神骚动,欲与天地长久,非所闻也。

夫阴阳四时、八位、十二度、二十四节各有教令,顺之者昌,逆之者不死则亡,未必然也,故曰“使人拘而多畏”。

夫春生夏长,秋收冬藏,此天道之大经也,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,故曰“四时之大顺,不可失也”。

夫儒者以六艺为法。

六艺经传以千万数,累世不能通其学,当年不能究其礼,故曰“博而寡要,劳而少功”。

若夫列君臣父子之礼,序夫妇长幼之别,虽百家弗能易也。

墨者亦尚尧舜道,言其德行曰:“堂高三尺,土阶三等,茅茨不翦,采椽不刮。

食土簋,啜土刑,粝粱之食,藜藿之羹。

夏日葛衣,冬日鹿裘。

”其送死,桐棺三寸,举音不尽其哀。

教丧礼,必以此为万民之率。

使天下法若此,则尊卑无别也。

夫世异时移,事业不必同,故曰“俭而难遵”。

要曰彊本节用,则人给家足之道也。

此墨子之所长,虽百家弗能废也。

法家不别亲疏,不殊贵贱,一断于法,则亲亲尊尊之恩绝矣。

可以行一时之计,而不可长用也,故曰“严而少恩”。

若尊主卑臣,明分职不得相逾越,虽百家弗能改也。

名家苛察缴绕,使人不得反其意,专决于名而失人情,故曰“使人俭而善失真”。

若夫控名责实,参伍不失,此不可不察也。

道家无为,又曰无不为,其实易行,其辞难知。

其术以虚无为本,以因循为用。

无成势,无常形,故能究万物之情。

不为物先,不为物后,故能为万物主。

有法无法,因时为业;

有度无度,因物与合。

故曰“圣人不朽,时变是守。

虚者道之常也,因者君之纲”也。

群臣并至,使各自明也。

其实中其声者谓之端,实不中其声者谓之窾。

窾言不听,奸乃不生,贤不肖自分,白黑乃形。

在所欲用耳,何事不成。

乃合大道,混混冥冥。

光耀天下,复反无名。

凡人所生者神也,所托者形也。

神大用则竭,形大劳则敝,形神离则死。

死者不可复生,离者不可复反,故圣人重之。

由是观之,神者生之本也,形者生之具也。

不先定其神形,而曰“我有以治天下”,何由哉?

太史公既掌天官,不治民。

有子曰迁。

迁生龙门,耕牧河山之阳。

年十岁则诵古文。

二十而南游江、淮,上会稽,探禹穴,闚九疑,浮于沅、湘;

北涉汶、泗,讲业齐、鲁之都,观孔子之遗风,乡射邹、峄;

戹困鄱、薛、彭城,过梁、楚以归。

于是迁仕为郎中,奉使西征巴、蜀以南,南略邛、笮、昆明,还报命。

是岁天子始建汉家之封,而太史公留滞周南,不得与从事,故发愤且卒。

而子迁适使反,见父于河洛之间。

太史公执迁手而泣曰:“余先周室之太史也。

自上世尝显功名于虞夏,典天官事。

后世中衰,绝于予乎?

汝复为太史,则续吾祖矣。

今天子接千岁之统,封泰山,而余不得从行,是命也夫,命也夫!余死,汝必为太史;

为太史,无忘吾所欲论著矣。

且夫孝始于事亲,中于事君,终于立身。

扬名于后世,以显父母,此孝之大者。

夫天下称诵周公,言其能论歌文武之德,宣周邵之风,达太王王季之思虑,爰及公刘,以尊后稷也。

幽厉之后,王道缺,礼乐衰,孔子脩旧起废,论诗书,作春秋,则学者至今则之。

自获麟以来四百有余岁,而诸侯相兼,史记放绝。

今汉兴,海内一统,明主贤君忠臣死义之士,余为太史而弗论载,废天下之史文,余甚惧焉,汝其念哉!”迁俯首流涕曰:“小子不敏,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,弗敢阙。

”  卒三岁而迁为太史令,䌷史记石室金匮之书。

五年而当太初元年,十一月甲子朔旦冬至,天历始改,建于明堂,诸神受纪。

太史公曰:“先人有言:‘自周公卒五百岁而有孔子。

孔子卒后至于今五百岁,有能绍明世、正《易传》,继《春秋》、本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之际?

’”意在斯乎!意在斯乎!小子何敢让焉!  上大夫壶遂曰:“昔孔子何为而作《春秋》哉”?

太史公曰:“余闻董生曰:‘周道衰废,孔子为鲁司寇,诸侯害之,大夫雍之。

孔子知言之不用,道之不行也,是非二百四十二年之中,以为天下仪表,贬天子,退诸侯,讨大夫,以达王事而已矣。

’子曰:‘我欲载之空言,不如见之于行事之深切著明也。

’夫《春秋》,上明三王之道,下辨人事之纪,别嫌疑,明是非,定犹豫,善善恶恶,贤贤贱不肖,存亡国,继绝世,补弊起废,王道之大者也。

《易》著天地、阴阳、四时、五行,故长于变;

《礼》经纪人伦,故长于行;

《书》记先王之事,故长于政;

《诗》记山川、溪谷、禽兽、草木、牝牡、雌雄,故长于风;

《乐》乐所以立,故长于和;

《春秋》辨是非,故长于治人。

是故《礼》以节人,《乐》以发和,《书》以道事,《诗》以达意,《易》以道化,《春秋》以道义。

拨乱世反之正,莫近于《春秋》。

《春秋》文成数万,其指数千。

万物之散聚皆在《春秋》。

《春秋》之中,弑君三十六,亡国五十二,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。

察其所以,皆失其本已。

故《易》曰‘失之毫厘,差之千里。

’故曰‘臣弑君,子弑父,非一旦一夕之故也,其渐久矣’。

故有国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前有谗而弗见,后有贼而不知。

为人臣者不可以不知《春秋》,守经事而不知其宜,遭变事而不知其权。

为人君父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蒙首恶之名。

为人臣子而不通于《春秋》之义者,必陷篡弑之诛,死罪之名。

其实皆以为善,为之不知其义,被之空言而不敢辞。

夫不通礼义之旨,至于君不君,臣不臣,父不父,子不子。

夫君不君则犯,臣不臣则诛,父不父则无道,子不子则不孝。

此四行者,天下之大过也。

以天下之大过予之,则受而弗敢辞。

故《春秋》者,礼义之大宗也。

夫礼禁未然之前,法施已然之后;

法之所为用者易见,而礼之所为禁者难知。

”  壶遂曰:“孔子之时,上无明君,下不得任用,故作《春秋》,垂空文以断礼义,当一王之法。

今夫子上遇明天子,下得守职,万事既具,咸各序其宜,夫子所论,欲以何明?

”  太史公曰:“唯唯,否否,不然。

余闻之先人曰:‘伏羲至纯厚,作《易》八卦。

尧舜之盛,《尚书》载之,礼乐作焉。

汤武之隆,诗人歌之。

《春秋》采善贬恶,推三代之德,褒周室,非独刺讥而已也。

’汉兴以来,至明天子,获符瑞,建封禅,改正朔,易服色,受命于穆清,泽流罔极,海外殊俗,重译款塞,请来献见者不可胜道。

臣下百官力诵圣德,犹不能宣尽其意。

且士贤能而不用,有国者之耻;

主上明圣而德不布闻,有司之过也。

且余尝掌其官,废明圣盛德不载,灭功臣世家贤大夫之业不述,堕先人所言,罪莫大焉。

余所谓述故事,整齐其世传,非所谓作也,而君比之于《春秋》,谬矣。

”  于是论次其文。

七年而太史公遭李陵之祸,幽于缧绁。

乃喟然而叹曰:“是余之罪也夫。

是余之罪也夫!身毁不用矣!”退而深惟曰:“夫《诗》、《书》隐约者,欲遂其志之思也。

昔西伯拘羑里,演《周易》;

孔子厄陈、蔡,作《春秋》;

屈原放逐,著《离骚》;

左丘失明,厥有《国语》;

孙子膑脚,而论兵法;

不韦迁蜀,世传《吕览》;

韩非囚秦,《说难》、《孤愤》;

《诗》三百篇,大抵贤圣发愤之所为作也。

此人皆意有所郁结,不得通其道也,故述往事,思来者。

”于是卒述陶唐以来,至于麟止,自黄帝始。

维我汉继五帝末流,接三代业。

周道废,秦拨去古文,焚灭诗书,故明堂石室金匮玉版图籍散乱。

於是汉兴,萧何次律令,韩信申军法,张苍为章程,叔孙通定礼仪,则文学彬彬稍进,诗书往往间出矣。

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,而贾生、晁错明申、商,公孙弘以儒显,百年之间,天下遗文古事靡不毕集太史公。

太史公仍父子相续纂其职。

曰:“於戏!余维先人尝掌斯事,显於唐虞,至于周,复典之,故司马氏世主天官。

至於余乎,钦念哉!钦念哉!”罔罗天下放失旧闻,王迹所兴,原始察终,见盛观衰,论考之行事,略推三代,录秦汉,上记轩辕,下至于兹,著十二本纪,既科条之矣。

并时异世,年差不明,作十表。

礼乐损益,律历改易,兵权山川鬼神,天人之际,承敝通变,作八书。

二十八宿环北辰,三十辐共一毂,运行无穷,辅拂股肱之臣配焉,忠信行道,以奉主上,作三十世家。

扶义俶傥,不令己失时,立功名於天下,作七十列传。

凡百三十篇,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,为太史公书。

序略,以拾遗补艺,成一家之言,厥协六经异传,整齐百家杂语,藏之名山,副在京师,俟後世圣人君子。

第七十。

太史公曰:余述历黄帝以来至太初而讫,百三十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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